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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2-2-1 18:42:52 来源: 人民艺术网

 

 

 

 

学院概况(历史沿革)

 

       

    学院一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加强专业基础教学的同时,不断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习中外各民族和民间艺术的优秀传统;注重学术交流,关注和研究国内外美术与艺术设计学科发展动向;提倡严谨治学、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良好学风;强调设计为生活服务,设计与工艺制作、艺术与科学的结合;培养学生敏锐观察生活的能力和为国家经济和文化建设做贡献的意识;创造活跃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院具有设计艺术学和美术学两个学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还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1年1月,“设计艺术学”由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改革开放以来,全院师生在国内外各种重大艺术设计创作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先后出色地完成国家和国际重大艺术设计项目200余项,共获国际和国内各类奖项300余项,出版教材、专著300多部,在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播放专题教学片和电化讲座教材100余部。目前,学院正在申请国家社科类重点实验基地。

    学院下设设计、美术和史论三大分部,一个培训中心。其中设计分部由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陶瓷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和信息艺术设计系组成;美术分部由绘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和基础教研室组成;史论分部由艺术史论系和《装饰》杂志社组成。学院拥有一批著名的艺术教育家、艺术家和学者。目前共有教师195人,其中教授54人(博士生导师18人),副教授84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实验手段先进。

    学院实行学分制,按分部招生。新生入学后,第一年学习基础课程,不分专业方向;第二年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和个人志向,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规划指导下,学院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办学特色和设计艺术学科的优势,加速发展美术学科,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及时吸收国内外设计艺术和美术教育的最新成果,加强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以创作、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探索面向21世纪设计艺术学科和美术学科的合理结构,努力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一流的美术学院。
 


历史沿革 

 

 

 


1956 
  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的师资队伍由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实用美术系、中央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清华大学营建系等单位的专业教师及若干名海外归来的专家共同组成。11月1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在北京马神庙白堆子正式举行建院典礼(此日被定为院庆日)。当时,学院下设染织美术、陶瓷美术和装潢设计三个系;同时成立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研究所,下设美术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另有理论研究室、刺绣研究室、服装研究室、家具研究室、张景祜泥塑工作室和汤子博面塑工作室。
 
1957   经由轻工业部调配,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迁入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同年,学院归属文化部领导。增设室内装饰系。

1958   9月,创办当时唯一的一本工艺美术类综合性学术刊物《装饰》杂志。
 
1960   5月26日,经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教小组批准,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等12所艺术院校被文化部定为重点学校。
 
1977   恢复高考,招收“文革”后第一批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
 
1980   成立“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设计中心”(1985年改为“环境艺术研究设计中心”),结合教学、科研,对社会展开艺术设计和创作的有偿服务。同年6月,《装饰》杂志复刊,并出版丛刊《工艺美术论丛》。创办服装设计专业,招收服装设计专科生。
 
1982   招收服装设计本科生。
 
1983   成立工艺美术史系,该专业成为国内唯一的博士点。
 
1984   建立工业设计系和服装设计系。
 
1986   3月,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工艺楼落成,建立实验室管理处,设木工、印染、服装、漆艺、陶瓷、印刷、摄影、装裱、电脑、电教等工艺实验室。相继设立“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光宇艺术奖”和“王已千创作设计研究奖”等奖励基金,激励全院师生勇攀艺术高峰。
 
1989   学院先后与日本东京艺术大学、日本多摩美术大学、美国芝加哥艺术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美术学院、美国麻省艺术学院、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美国纽约视觉艺术学院、芬兰赫尔辛基艺术设计大学、法国巴黎国立装饰艺术学院、德国斯图加特造型艺术学院、韩国东亚大学等2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聘请著名美籍华人科学家李政道、日本著名画家平山郁夫、德国著名工业设计家雷曼、美籍华裔著名画家丁绍光和日本著名工业设计家平野拓夫为学院名誉教授,同时还聘请国际和国内艺术设计领域的数十位著名专家和学者为客座教授。
 
1998   9月,根据国务院部委撤并所属院校划转的精神,学院划归北京市。
 
1999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精神,经教育部批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学院并入清华大学,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在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体现了科学与艺术相结合在21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并入清华大学之后,在学校建设一流大学战略思想指导下,依托综合学科优势,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设施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改善,学科结构更趋合理,优势进一步加强,特色更加突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0年10月  学院组织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学科建设讨论会。确立了学院在今后发展中要“保持设计艺术学科优势,加速发展美术学科”的方向。同年,学院获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美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2    “设计艺术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8年,“艺术学”一级学科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2003    学院设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4   在全国高等学校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综合得分排名列艺术学第一位。 

2005   开始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5年9月28日美术学院迁入位于清华大学校内的新教学楼,新楼的建筑面积达62000平方米,使学院的教学、科研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均教学资源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占有优势,为学院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提供了重要保证。与此同时,学院的迁入也为清华园增添了浓厚的人文氛围和艺术气息,对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006   首批增列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8  ”艺术学”一级学科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介绍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染织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有染织设计理论:中外染织纹样史、纺织材料学和市场营销学;染织设计基础:染织图案基础、纺织与服装色彩设计、印染织绣工艺;染织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室内纺织品设计、服饰纺织品设计、交通工具纺织品设计等。

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方向主要课程有服装设计理论:中外服装发展史、服装学概论、纺织材料学和市场营销学;服装设计基础:时装设计效果图、纺织与服装色彩设计、服装结构设计与服装造型技术;服装设计系列课程等。

主要培养能够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企业从事染织、服装设计和研究的专业人才。

陶瓷艺术设计系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陶瓷设计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陶瓷产品设计的能力;传统陶艺课程,旨在培养学生从工艺角度和文化层面对传统陶瓷艺术的认识与理解,并力求使学生掌握传统陶瓷工艺与技艺;现代陶艺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艺术创作方面的现代意识和艺术个性,探索陶瓷材料的各种可能性,拓展陶瓷艺术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

 

工业设计系产品设计专业方向注重对学生设计创新意识以及创新能力、造型艺术素质的培养,开设基础知识和设计技能的系统训练,以及产品创新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等有关专业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知识扩延能力和市场创新意识,能够胜任产品设计创新所需要的分析、评价、设计的专门人才。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专业方向旨在培养能够胜任交通工具概念设计、汽车外形与内室造型设计的高级职业人员。通过以汽车设计为代表的交通工具造型设计专业化课程以及专业实习课程,使学生熟悉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与技术  细节解决能力,旨在培养从事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的创新型设计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系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方向主要课程设置有:(1)专业必修课程:基础理论(视觉传达设计概论)、二维设计基础(视觉设计初步、字体设计、图形设计、当代摄影)、综合设计基础、数字设计基础、编排设计、数字界面设计、插图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交互设计、设计观察与批评;(2)专业选修课程:中国传统装饰艺术、文化符号学、市场营销学、标志设计、纸型结构、海报设计、图表设计和视觉艺术设计赏析等。

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审美艺术素养、良好创新性思维、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的复合创新型艺术设计专业人才。

环境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1、针对环境设计的通识专业课:环境艺术设计概论、设计表达、空间设计概念、人体工程学、材料构造与工艺、建筑设计基础、中外建筑与园林史、行为与心理、材料、构造与建构、光与色彩、物理环境、设计程序,专业设计、案例分析等;2、针对不同发展方向的延伸型课程:陈设艺术设计、家具设计、环境照明设计、环境色彩设计、环境绿化设计、展示设计。地景勘测、建筑形态学、园艺基础、公共设施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园林设计、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建筑与园林史、绿色设计、参数化设计、法规与管理等。

旨在培养针对人居环境领域的,具有良好整体意识和审美素质,系统掌握设计方法与技能,具有广泛适应性、综合表达能力、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适应环境艺术相关设计或研究机构需求的艺术设计应用及研究型人才。

信息艺术设计系信息设计专业方向面向信息产业和数字内容产业的交叉领域,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整合创新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学生应具备信息交互应用与服务的策划能力、掌握用户体验与互动行为的研究能力、精通基于信息媒介的表达能力,以及具备跨学科的实现能力。主要课程包括信息图表、互动媒体设计、网络艺术设计、信息设计方法、界面设计、交互设计、设计社会学、交互技术等。

动画设计专业方向是面向动、漫画产业,培养学生动画项目策划、创作和管理能力、多种风格的造型和叙事能力、以及全面的动、漫画制作能力。主要的课程包括动画艺术概论、动画分镜头、动画前期创意、动画美术设计、原动画技法、表演基础、动漫艺术表现、动画创作、后期合成与声音表现、动漫周边设计等。

摄影专业方向面向艺术设计、科学影像领域,培养复合型的摄影创作人才。主要课程包括摄影美学、摄影技术基础、数字影像基础、影像造型基础、科学摄影、摄影造型基础、肖像摄影、广告摄影、数字影像制作、时尚摄影等。

毕业生主要就职范围是信息产业、动漫与游戏产业的相关教育、科研机构,或相关企业,包括IT公司的用户体验与产品开发部门、 影视动画公司、数字娱乐相关公司、传媒及媒体艺术机构等。

工艺美术系纤维艺术、玻璃艺术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雕塑、专业艺术史、装饰基础、构成、材料与工艺、纤维艺术、综合材料、装饰玻璃、吹制玻璃、窑制玻璃以及相关的选修课等。

教学立足于弘扬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注重吸收世界各国艺术精华,兼容东西方文化,提倡以人为本的手工文化,关注人类生活品质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强化科技应用手段、实践动手能力、艺术创作设计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旨在培养能够从事艺术创作和工艺美术设计、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毕业生主要就职范围是高校、艺术馆、工艺美术研究机构及各大工艺美术企业。

雕塑系雕塑专业方向以“兼容并蓄”为学术宗旨,以依托传统、立足当代、关注未来作为办学理念。教学中兼容东西方文化,基础教学与创作实践相结合,主干课程有传统雕塑、具象雕塑、抽象雕塑、环境雕塑、创作实践、雕塑史等,实践环节课程有木雕、石雕、铸造、金属雕塑、实验艺术和艺术考察等。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有艺术理想和人文精神的雕塑专业人才。

绘画系中国画、油画、版画专业方向的公共课程包括素描、色彩、创作、社会实践、风景写生、人物写生、创作与综合训练、专业造型语言研究、影像与多媒体艺术、当代艺术理论、透视、人体解剖等。主干课程为,中国画专业:白描、重彩(人物)、写意(人物、山水、花鸟)、工笔人物、花鸟、书法、篆刻等;油画专业:静物、肖像、人体、风景、油画材料与技法、综合材料实验等;版画专业:丝网、铜版、黑白木刻、木版水印、版画技法综合训练等。

教学中强调传统与现当代艺术中多元化创作思路的开拓,强调专业技能的训练,强调创作与理论相结合,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综合艺术素养的绘画创作人才。

艺术史论系艺术设计学专业方向要求学生热爱艺术,对从事学术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将对本专业的学习有极大帮助。

开设的专业课程有:绘画基础,设计基础,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中外工艺美术史,中外设计史,中国书法史,中国古代壁画史,佛教美术研究,美术考古学,中国工艺美术史料学,中国古代美术典籍,中国工艺美学思想史,民间艺术研究,中国现当代美术研究,公共艺术研究,中国美术学史,艺术设计理论论著选读,美术理论论著选读,西方近现代文艺理论,美学,艺术批评学,编辑艺术学和专业写作等。

毕业生应系统掌握中外美术史和中外艺术设计史(含中外工艺美术史)的理论知识,具有广泛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对当代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生产现状、市场管理等有切实了解。主要就职范围为高等院校、艺术博物馆、出版单位、新闻媒体、艺术市场与画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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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张贴时间:2011-12-27     访问次数:54303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历史悠久,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已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十个系、一个基础教研室,涵盖二十一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学”两度被评为本领域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艺术学”在全国学科评估中,两度排名全国第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著名的艺术教育家、艺术家和学者,目前全职专业教师200人,其中教授63人(在职博士生导师33人),副教授95人。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3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同时聘请了多名国际和国内著名学者和艺术家作为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从2002年起,学院开始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清华之友—乔丹奖学金”、“清华之友—柒牌奖学金”等奖励基金,对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所)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下,学院坚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创新型杰出艺术人才为目标,为建设成为世界著名美术学院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2012年我院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序号
考   点
考点地址
1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3
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
4
郑州
郑州市第106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5
无锡
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考点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无锡湖滨中学
6
长沙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7
武汉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5路考试院考场
8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网上报名日期
2011年12月30 日10:00-2012年2月21日24:00
现场确认日期
 2012年2月22日-23日
专业考试日期
 2012年2月25日(所有考点)
注:
1. 北京考点根据考场容量限定报名人数,额满报名即止。
2. 根据河北、江苏、河南、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本省考生必须在省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其他省份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无效。
3. 石家庄考点仅限河北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4. 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统一在北京参加考试。
5. 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2011年12月30日10:00-2012年2月21日24:00)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第三步:选择考区;
       第四步:网上交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请看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五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注册邮箱中取回用户名和密码。
  •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退还。
(2)现场确认(2012年2月22日-23日)
      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的考生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电子照相,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报。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 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粘贴在报名表背面);
  • 所在省高招办发放的《2012年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正面);
  •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正面)。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招生
人数
专业方向
名额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
学制
学历
艺术设计
050408
180
染织艺术设计
15
1. 素描(250分)
2. 速写(250分)
3. 色彩(250分)
四年
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
15
陶瓷艺术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30
环境艺术设计
30
产品设计
15
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15
信息设计
10
动画设计
10
摄影
10
纤维艺术
10
玻璃艺术
10
造型艺术
050404
45
中国画
10
1.素描(250分)
2.速写(250分)
3.色彩(250分)
油画
10
版画
10
雕塑
15
艺术史论
050407
15
艺术设计学
15
1.素描(100分,按20% 计入总分)
2.文艺基础(200分)
合计
240
 
备注
1.学院代码:10003。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文、理科兼收,“艺术史论”招生专业只招收文科生。
4.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 选报“艺术设计”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2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4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
  • 选报“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
5. 所有考生限报考一个招生专业,只可参加一次考试,如违反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四、专业考试 
 
1. 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规格
考试用具
备  注
艺术设计
色彩(命题默画)
3小时
八开
水粉或水彩
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
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素描(命题默画)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造型艺术
色彩(人物写生)
3小时
四开
水粉或水彩
素描(人物写生)
3小时
铅笔或炭笔
速写(命题默画)
1小时
艺术史论
素描(命题默画)
2小时
八开
铅笔或炭笔
文艺基础
3小时
 
钢笔或签字笔
 
 
 
 
 
 
 
 
 
 
 
 
 
2.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 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准确的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文艺常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 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我院分别按照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史论三个招生专业统一评卷。对于报考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招生专业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5.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史论招生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它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达到上述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对于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造型艺术专业:
      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750分制,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关于艺术设计及造型艺术专业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造型艺术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4.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信息为准。
 
5. 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全国排名前10或造型艺术专业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办理“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手续。考生本人须向我院提出“专业成绩保留一年”的书面申请。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下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http://www.ad.tsinghua.edu.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九、学费 
 
     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十、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十一、其它 
 
1. 我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2. 我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3.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6.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十二、2011年录取概况
 
地区
招生专业
2011年录取分数
最高、最低分
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
综合成绩
折算成绩
北京
艺术设计
最高分
625
603
1198
 
最低分
500
448
1039
 
造型艺术
最高分
650
523
 
 
最低分
562.5
416
 
 
500
495
 
 
艺术史论
最低分
 
606
 
115.65
外埠
艺术设计
最高分
655
606
1193.5
 
最低分
537.5
422
1070.5
(广东1072)
 
造型艺术
最高分
637.5
577
 
 
最低分
587.5(河北)
466(河北)
 
 
575
372
 
 
562.5
577
 
 
艺术史论
最高分
 
652
 
115.99
最低分
 
374(江苏)
 
109.04
(重庆109.93)
 
 
 
 
 
 
 
 
 
 
 
 
 
 
 
 
 
 
 
 
 
 
 
注:2012年的艺术设计专业“综合成绩”算法较以往有所调整,此表相关数据仅作参考。
 
十三、相关联系方式
 
本简章版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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